主張公民投票案提案表件不合規定、提案人名冊未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別裝訂成冊或提案人數不足時主管單位應不予受理,主管機關審核時間修正為六十日,提案人數不足時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提且以一次為限

民主進步黨蔣絜安・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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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公民投票案提案表件不合規定、提案人名冊未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別裝訂成冊或提案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主管單位應不予受理,修正主管機關審核時間為六十日;提案人名冊之提案人數不足時,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提,補提以一次為限。」

公民投票法修正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完成三讀─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為發言者提出的修法要點,主張忠實轉述提案不受理事由、審核期限與補提規定,內容具體且屬於公投提案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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