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法案應定名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因為討論的是轉型正義中的不當財產並含括附屬組織,正當財產無須討論,且以特別法處理有國外立法例可循。

民主進步黨姚文智・民主進步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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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今天我們在討論的是「轉型正義」,世界各國也有這樣的立法例,就像剛剛徐委員說的,如果是正當的財產,其實沒什麼好放在這裡討論,當然是「不當」才需要討論,而且不當黨產也含括它的附屬組織,所以我認為就定名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言簡意賅,我想非常清楚。」

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一、繼續審查委員葉宜津等30人擬具「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案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法案定名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並說明理由,與主張內容一致且屬於黨產條例立法設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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