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對18歲年輕人權利與義務不對稱的現象是我國法制的嚴重畸形,期待修憲以民主的公民複決予以矯正。」
認為現行法制讓18歲年輕人承擔考駕照、當兵、負完全行為能力、結婚及應考試服公職等義務與責任卻無投票權,權利與義務不對稱是法制的嚴重畸形與集體不公平不正義,應以修憲公民複決予以矯正
陳以信・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完整對應原句前後列舉的義務與投票權落差,以及支持修憲複決矯正的立場,歸類符合投票年齡議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