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逾期未提出而視為放棄連署若仍要設再提限制期間,設定的期間越短越合理。

時代力量黃國昌・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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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同時主張最好不要設期間,待審主張只保留設短期間的次要立場,應補全以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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