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是在廣義的行政權之下行使調查權,將涉及非常大的爭議。因此本席要說,就組織、權限、程序而言,促進會都有再三檢討的必要。」
認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廣義行政權之下行使調查權,與大法官第585號解釋所肯認的國會調查權不同,將涉及非常大的爭議,主張就其組織、權限、程序都有再三檢討的必要。
張麗善・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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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區分國會調查權與促轉會調查權,並主張其組織權限程序須再檢討,主張忠實且符合促轉會組織職權之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