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中選會為例,如果正、副主委都出缺,規定是由其他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主任委員;公平會也是獨立機關,它的規定是正、副主委均出缺時,由行政院院長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任委員。這兩個獨立機關對於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出缺時,都有非常清楚的指定,相對於促轉會,促轉條例反而沒有這樣的規定,而是要求要依照第一項程序補齊」
主張促轉條例不像中選會、公平會對正、副主委均出缺設有代理主任委員的明確規定,而是要求依照第一項程序補齊,因此不能以代理方式處理促轉會主委、副主委出缺。
吳志揚・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對比中選會、公平會與促轉條例的出缺代理規定,主張應依法定程序補齊而非代理,忠於原意且屬於促轉會組織運作爭議。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