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為洲委員提案版本提到93年、95年的部分,這都已經超出我們所界定威權時代的範圍,他的時間已經是民主時代,不符合本法的精神,所以我不贊成,應該回到民進黨的版本。」
反對林為洲委員提案版本提到93年、95年的部分,認為已超出界定的威權時代範圍、已是民主時代,不符合本法精神,主張應回到民進黨版本。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反對納入93年、95年並主張回到民進黨版本,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促轉條例適用範圍之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