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核一、核二、核三有營業行為,怎麼公投?你們的院長丟出這個議題,是在玩弄全臺灣的百姓嗎? 公投法第二條寫得清清楚楚,其中有一個項目是「投資」,核一、核二、核三、核四也算是投資,難道不是嗎?」
質疑公投法第二條已明定投資事項不得公投,而核一、核二、核三、核四均屬投資及營業的營利行為,行政院卻提出核四公投是在玩弄全臺灣百姓
薛凌・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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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核電廠屬投資及營業行為不得公投,並批評行政院提出核四公投,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可公投事項的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