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國防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增列第32條之一規範,為何不能比照辦理?外界總會認為「軍」、「公」、「教」是一體的,相關待遇退休規定,也應一視同仁,不應有差別待遇。」
質疑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增列第32條之一為何不能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肥貓條款,只要退休後再任政府轉投資事業單位職位即停止請領月退休金資格,主張軍、公、教相關待遇退休規定應一視同仁,不應有差別待遇
林鴻池・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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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軍人退休規定為何未比照公務人員再任即停領月退休金,並主張軍公教應一視同仁,內容忠實且符合軍人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