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罷免法修法的目的最主要是避免政治報復、避免惡意的罷免一再發生

中國國民黨黃建賓・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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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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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內容是對整次修法目的與動機的說明,未涉及提議、連署或通過門檻,應歸入修法程序。

  1. 原始版本認為罷免法修法的目的最主要是避免政治報復、避免惡意的罷免一再發生(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
  2. AI 審核・發布認為罷免法修法的目的最主要是避免政治報復、避免惡意的罷免一再發生理由:主張內容是對整次修法目的與動機的說明,未涉及提議、連署或通過門檻,應歸入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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