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修法的目的最主要是避免政治報復、避免惡意的罷免一再發生。」
認為罷免法修法的目的最主要是避免政治報復、避免惡意的罷免一再發生
黃建賓・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內容是對整次修法目的與動機的說明,未涉及提議、連署或通過門檻,應歸入修法程序。
- 原始版本認為罷免法修法的目的最主要是避免政治報復、避免惡意的罷免一再發生(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
- AI 審核・發布認為罷免法修法的目的最主要是避免政治報復、避免惡意的罷免一再發生理由:主張內容是對整次修法目的與動機的說明,未涉及提議、連署或通過門檻,應歸入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