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可以稱「實踐轉型正義條例」」
主張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改稱為「實踐轉型正義條例」,因為轉型正義不只是宣傳過程,更重要的是落實推動
徐永明・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以實踐取代促進並說明落實理由,內容屬促轉條例修正範疇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徐永明・時代力量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以實踐取代促進並說明落實理由,內容屬促轉條例修正範疇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