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符合勞基法,你就不應該去運用天災事變突發事件這一條,你知道這一條是太上皇條款,你只要運用了之後,它是沒有上限的,所謂的上限你們希望符合勞基法是多少?按照現行勞基法最高一個月,如果工會同意的話才到54小時,那你們用的是天災事變,所以等於是沒有天花板,當然就會變成是這個樣子啊!」
主張為趕製輸液而不應運用勞基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及第四十條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的特殊加班規定,認為該規定沒有上限形同打破一個月54小時的加班天花板
王育敏・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反對為趕製輸液動用天災事變特殊加班規定,並指出該規定無上限而突破每月五十四小時上限,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加班上限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