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日韓都是比照國際法典的標準訂出豬肉含瘦肉精的規範,但是韓國每人平均每年豬肉食用量24.4公斤,日本是15公斤,而台灣是34.18公斤,國人平均豬肉食用量比日韓大很多,當然不能比照他們的標準!」
認為不應參考日本及韓國標準訂定豬肉瘦肉精規範,因為台灣每人每年豬肉食用量遠高於日韓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不應比照日韓標準訂定規範,並以臺灣豬肉食用量較高為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殘留標準訂定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