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成這個目的,採取這種手段太強烈了,逾越了必要範圍,因為針對債務人與其家屬生活所必要之金額,在強制執行法中早已制定了很明確的原則」
質疑政務人員退職撫恤條例修正草案規定專戶內存款一律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的設計逾越必要範圍,因為強制執行法已保障維持債務人及共同生活親屬生活必要金額,不分金額高低一律排除反而替高薪者在生活必要範圍外創造排除責任財產的空間
黃國昌・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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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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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完整重述發言者對專戶排除強制執行規定的質疑及理由,符合原意並屬政務人員退職給與設計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