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院長很有誠意要延長,可是依法一次只能延長1年,大家都知道如果要找新主委,1年很難找人,所以我覺得這個工作真的很多,院長可以考慮默契上主委的任期至少是2年或者到4年。」
主張由於促轉會工作很多且依法一次只能延長1年、1年很難找到新主委,行政院可以考慮以默契方式讓主委的任期至少為2年或者到4年。
范雲・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以默契方式延長主委任期至二年或四年,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促轉會人事與存續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