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一樣的話,你為什麼在修法裡面說有工會的經工會同意,沒有工會的經勞資會議去同意?兩個位階不一樣耶!」
質疑在修法中規定有工會經工會同意、無工會經勞資會議同意作為放寬程序,認為團體協約與勞資會議位階不一樣,不應並列。
林淑芬・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修法將工會同意與勞資會議同意並列為放寬要件,並指出兩者位階不同,主張忠實轉述原意且屬於例假與休息日放寬程序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淑芬・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修法將工會同意與勞資會議同意並列為放寬要件,並指出兩者位階不同,主張忠實轉述原意且屬於例假與休息日放寬程序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