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些鉅額支出,不用法律解決,你說要訂一個行政規則來處理,行政規則就是行政命令,如果這樣做就算是有法制化,那我們把民國99年頒布的規定廢掉就沒有意義了。 我就是不同意這部分,這和大法官解釋有牴觸。」
主張年終慰問金等鉅額支出應以法律解決,僅以行政規則處理與大法官解釋牴觸
吳秉叡・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鉅額支出應以法律處理並質疑僅以行政規則處理牴觸大法官解釋,內容具體且符合月退以外給與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