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若終極目標是降低工時,休假日就不應給加班費,只有不給加班費才沒有勞工願意出勤,給越多錢只會讓大家越想加班,對降低工時沒有幫助。

無洪慈庸・無黨籍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引述丁律師的說法並表示認同其邏輯,原主張略去引述來源而直接寫成發言者本人的應然主張,需補上來源才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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