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曾銘宗委員說要照國民黨黨團的提案,我不贊成,因為該提案還規定要健全政黨的財務狀況,我們有義務要幫各政黨健全它的財務狀況嗎?」
反對第一條照國民黨黨團提案撰寫,主張應規定為「為調查及處理政黨不當取得之財產,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並落實轉型正義,特制定本條例」,以契合立法原意並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相互對照、具一致性。
吳秉叡・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前後對話顯示發言者反對國民黨團版本並提出第一條文字及理由,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黨產條例立法設計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