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國定假日遇到禮拜二的時候,那就禮拜一先放假,有時候那個彈性可以提早一天放假,就是禮拜六、禮拜日、禮拜一連續假期,禮拜二來上班,就不會再有連續假期也要彈性補班、彈性休假。或者如果國定假日是在禮拜四,你可能考慮禮拜五放假,還要一天來補班,可不可以禮拜四那一天就沒有放假,延後到禮拜五,那就會變成禮拜五、禮拜六、禮拜日的連續假期?」
主張國定假日遇到星期二時可提前在星期一放假、星期二上班,遇到星期四時可延後到星期五放假,形成週末連續假期,而無需彈性補班、彈性休假。
江永昌・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遇星期二提前至星期一放假、遇星期四延後至星期五放假以形成連假免補班,主張忠於原意且屬國定假日調移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