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放寬七休一的必要性,認為現行已有四週彈性工時及函釋三個例外已具備一定彈性,且七天中一天例假已是勞工最基本、低度的休息,不應再給予更大彈性。

無洪慈庸・無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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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目前我們已經有給一些行業4週彈性工時,之前我們的函釋也有提出3個例外,其實法令上已經有具備一定的彈性,你們這次的修法為什麼要給予更大的彈性?我們的七休一制度之所以要有1天的例假,就是希望勞工在一定的工作期間可以獲得最基本的休息,我覺得1天的休息真的是很低度的,我真的不能理解為什麼你們還要再放寬彈性?」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邀請勞動部部長就「『放寬七休一限制』、『延長工時帳戶制』及『縮短輪班休息間隔11小時』對勞工…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指部分行業已有四週彈性工時,且語氣為質疑與不能理解,原主張略去限定並將語氣強化為不應,故修正以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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