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行政機關不得藉由任何形式對於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而且不可以動用任何經費或調用各級政府的經費?」
認為政府可以舉辦公投,但應保持中立,避免運用大量資源與預算壓迫人民的創制、複決權。
趙天麟・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退回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是引述公投法第十三條條文以質疑個案是否違法,並說明其立法價值,且發言者另稱政府可以舉辦公投,未表達對該規範應如何設定的主張。
- 原始版本主張依公投法第十三條,行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且不可以動用任何經費或調用各級政府經費
- AI 審核・發布認為政府可以舉辦公投,但應保持中立,避免運用大量資源與預算壓迫人民的創制、複決權。理由:原句是在追問法律限制的理由,後文並明言政府可以舉辦公投,不能據此寫成全面禁止行政機關辦理公投及動用經費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