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選會改進在就職未滿1年前即讓民眾可以取得罷免提議連署書的做法,認為此舉讓人得以提早連署,違反選罷法第七十五條及法律精神。

中國國民黨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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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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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核心是就職未滿一年能否取得表格並提早連署,屬就職多久後才能提出罷免的爭議,依範圍應歸罷免門檻而非罷免程序。

  1. 原始版本要求中選會改進在就職未滿1年前即讓民眾可以取得罷免提議連署書的做法,認為此舉讓人得以提早連署,違反選罷法第七十五條及法律精神。(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
  2. AI 審核・發布要求中選會改進在就職未滿1年前即讓民眾可以取得罷免提議連署書的做法,認為此舉讓人得以提早連署,違反選罷法第七十五條及法律精神。理由:主張核心是就職未滿一年能否取得表格並提早連署,屬就職多久後才能提出罷免的爭議,依範圍應歸罷免門檻而非罷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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