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裡做一個小結,就是說,當時公投法第十三條想要約束的對象,並不單是在行政院發動公投這件事,其想要約束的是當人民在行使創制、複決權時,不管是透過公民連署還是透過政黨發動,都希望這件事情不是行政院以各種形式辦理或委託辦理或用經費方式撲天蓋地的讓討論失衡」
認為公投法第十三條的立法原意不只約束行政院發動公投,而是要避免行政院以各種形式辦理或委託辦理或以經費鋪天蓋地讓人民行使創制複決權時的討論失衡
趙天麟・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直接陳述對公投法第十三條立法原意的解讀,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交付公投主體與宣傳公平的規範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