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公投法第十三條裡面全部都是講到「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那這個法律就有問題了嘛!你們都是行政機關,怎麼可以辦理?」
質疑公投法第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及動用經費人力的本身有問題,認為包括選委會在內都是行政機關,依此將無法辦理。
陳超明・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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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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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公投法第十三條有問題並說明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公投事項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