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官為政策辯護,應該是代表去參加公投辯論會,或下班以後,去參加執政黨辦的任何公投活動,我想這個大家都不會有意見,儘量去宣導,但利用上班時間去參加根本跟公投毫無相關的活動,結果去講公投議題,我想這顯然違反行政中立法。」
主張政務官為政策辯護應去參加公投辯論會或在下班後參加執政黨辦理的公投活動,而不應利用上班時間參加與公投毫無相關的活動來宣講公投議題。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政務官應經由辯論會或下班後政黨活動為政策辯護,不應利用上班時間在無關活動宣講公投,屬公投宣傳規範的具體主張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