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廠商違反了契約範本裡所規範的事項,我們也記點了,滿20點之後,最多就是學校跟這個簽約廠商解約,就是該校跟該個契約廠商解約,但廠商還是可以到別的學校繼續去承攬這個業務,我覺得這件事情將來的訴訟是打不完的」
質疑廠商違反契約記點滿20點後,最多僅是該校與該廠商解約,廠商仍可到別校繼續承攬,將來訴訟打不完。
萬美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記點滿點僅能個別解約且廠商可另行承攬,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並屬於公共供餐廠商查核罰則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