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做了12個小時後,在加班的4個小時裡,只給人家1.8小時的加班費,所以他們說你們規定的1.33倍、1.67倍有何用?」
質疑台鐵讓員工工作12小時後加班的4小時只給1.8小時薪資,未落實1.33倍、1.67倍的加班費規定
王惠美・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借鐵路員工反映的具體案例,指出加班四小時僅給付一點八小時薪資,未落實加班費倍率,屬於對加班費規定的質疑,與歸類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王惠美・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借鐵路員工反映的具體案例,指出加班四小時僅給付一點八小時薪資,未落實加班費倍率,屬於對加班費規定的質疑,與歸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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