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只有四種身分──政府、中選會、正方、反方,政府不是當然反方」
認為依公投法第十七條只有政府、中選會、正方、反方四種身分,政府不是當然反方
吳斯懷・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該法律解釋,且政府在公投宣傳中的身分屬於公投宣傳規範的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吳斯懷・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該法律解釋,且政府在公投宣傳中的身分屬於公投宣傳規範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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