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修法規定輪班需間隔11小時,法條中留下施行時間另行公布的規定,可是快要一年了,行政院卻都還遲遲沒有公告實施,這樣怠忽職守,是非常不負責的做法。」
質疑行政院遲遲未公告實施輪班間隔11小時的規定,批評其怠忽職守、非常不負責。
周陳秀霞・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輪班間隔十一小時未公告施行並批評行政院,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輪班間隔施行日期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周陳秀霞・親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輪班間隔十一小時未公告施行並批評行政院,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輪班間隔施行日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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