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是用一個月30天來計算,所以月薪是除以30天,不是除以22天,勞動部在解釋時說那個「一」再加給三分之一,可是前面那個「一」根本就不見了,所以實際上的投報率根本就是跟平常工作之後的加班所拿到的三分之一是一樣的。」
質疑休息日加班費高額的說法,認為因月薪以30天計算而非22天,前面那個「一」根本不見了,實際投報率與平常加班拿到的三分之一是一樣的。
江永昌・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休息日加班費過高的說法,並以月薪除以三十天的計算方式為理由,主張內容忠實且歸類無誤。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