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第三十二條延長工時不得超過54小時,這個部分由原來的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本席不同意」
反對將第三十二條延長工時上限由原來的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
江惠貞・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不同意將延長工時上限由四十六小時提高為五十四小時,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加班時數上限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江惠貞・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不同意將延長工時上限由四十六小時提高為五十四小時,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加班時數上限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