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席建議,未來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可能否修法,改由勞資雙方核定必須經過更嚴謹的程序,俾利勞、資雙方及政府學者專家一體納入,到底哪些行業類別或工作者能夠獲得勞動部的核定?」
主張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應修法使核定經過更嚴謹程序,納入勞資雙方及政府學者專家共同決定哪些行業類別或工作者可獲勞動部核定
林鴻池・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修法使第八十四條之一核定經更嚴謹程序並納入勞資政學共同決定適用對象,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適用範圍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