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仍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這項大原則來實施?因為超過六天真的會過勞,其實原本的函釋即有這樣的意涵。」
認為在週休二日的基礎下,例假日和休息日的挪移仍應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為大原則,因為超過六天真的會過勞。
吳玉琴・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雖以提問形式表達,但結合前後擔心連續上班十二天成為常態的脈絡,足以認定其主張保留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的大原則,內容具體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吳玉琴・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雖以提問形式表達,但結合前後擔心連續上班十二天成為常態的脈絡,足以認定其主張保留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的大原則,內容具體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