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加工重要製程,附加價值率超過35%以上就可以用加工地當作原產地標示,那我擔心啊!加拿大、美國已經進口占50%以上,如果國內又偷偷使用,到最後混雜在一起,我們就會吃到越來越多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
認為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加工附加價值率超過35%即可用加工地作為原產地標示,擔心進口豬肉與國產豬肉摻雜後會讓民眾吃到越來越多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
廖婉汝・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反映原句對原產地認定標準與摻雜疑慮的質疑,屬於標示議題且內容具體,可以發布。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