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學理跟立法目的上,加班費說穿了就是要以價制量,還有就是把超時工作的成本內化給雇主,因為超時工作就像部長剛剛提到的,對於勞工來說,會增加負擔造成身心甚至生活上的不良影響,所以法律上就讓加班費越來越貴,降低雇主讓勞工加班的經濟誘因。」
認為加班費的意義在於以價制量、把超時工作的成本內化給雇主,因此法律上應讓加班費隨加班時間增加而越來越貴,以降低雇主讓勞工加班的經濟誘因。
邱顯智・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說明加班費以價制量及成本內化的立法目的,並主張費率應隨工時遞增,內容忠實且屬於加班費規範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