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團體的超前提議連署未遵守法令期間,就是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的規定,依法論法,超前的提議連署應該是無效的。」
認為就職未滿1年期間所為的超前提議連署違反禁止規定,依法應屬無效。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就職未滿一年期間的提議連署應屬無效,符合罷免門檻問題中就職期間限制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就職未滿一年期間的提議連署應屬無效,符合罷免門檻問題中就職期間限制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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