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明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必須召集食品風險評估的諮議會,但衛福部到現在都還沒有開,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開?這關係到2,300萬民眾健康的重大權益,為什麼不召開?再問一次,為什麼不召開?為什麼不敢召開?」
質疑衛福部至今未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條召集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認為此事關係2,300萬民眾健康重大權益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衛福部未依規定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殘留標準訂定程序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