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90年起我國實施的週休二日,是國人早已適應的,因此現今修法落實勞工全面週休二日實屬可行。」
認為自民國90年起實施的週休二日國人早已適應,因此修法落實勞工全面週休二日實屬可行。
吳育仁・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主張是將法定工時由兩週84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以落實週休二日,屬正常工時長度問題,應歸入整體工時制度而非例假與休息日。
- 原始版本認為自民國90年起實施的週休二日國人早已適應,因此修法落實勞工全面週休二日實屬可行。(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
- AI 審核・發布認為自民國90年起實施的週休二日國人早已適應,因此修法落實勞工全面週休二日實屬可行。理由:原句主張是將法定工時由兩週84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以落實週休二日,屬正常工時長度問題,應歸入整體工時制度而非例假與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