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當時始終堅持日據時期的威權統治、政權的不法行為和結果都應該要納入促轉條例的範圍」
主張日據時期的威權統治、政權的不法行為和結果都應納入促轉條例的範圍,且民國34年8月15日起至34年10月25日止的2個月又10天臺灣仍在日本殖民政權的有效威權統治當中,促轉條例威權統治時期的定義應包括日本殖民政權的威權統治,真相追查應及於日據時代。
高金素梅・無黨團結聯盟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日據時期應納入促轉條例範圍並提出起迄日期理由,具體回應促轉條例修正問題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