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有SOP嗎?為什麼只是少算15元或少算380元,就分別被罰了2萬元和4萬元,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有些大企業你們是罰4萬元,一個小幼兒園也是罰4萬元,是不是這樣?不是可以罰二到五倍嗎?為什麼都是罰五倍這個最高的倍數?」
質疑勞檢對少算15元或380元分別裁罰2萬元、4萬元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並質疑小幼兒園與大企業同罰4萬元,以及一律採最高倍數裁罰的做法。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支持對裁罰比例與裁量方式的質疑,但尚未明確要求設定SOP,且待審主張有機關名稱與文字誤植。
- 原始版本質疑僅少算15元或380元就分別裁罰2萬元、4萬元,小幼兒園與大企業同罕且一律以最高倍數裁罕不符合比例原則,要求勞工部設定勞檢裁罕的SOP。
- AI 審核・發布質疑勞檢對少算15元或380元分別裁罰2萬元、4萬元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並質疑小幼兒園與大企業同罰4萬元,以及一律採最高倍數裁罰的做法。理由:原句支持對裁罰比例與裁量方式的質疑,但尚未明確要求設定SOP,且待審主張有機關名稱與文字誤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