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再加上假如婦聯會在1個月內還是拒絕提供,我們要求內政部應儘速作成限期改善之處分,若屆3個月未改善,即按照人團法第五十八條,廢止其許可或解散。」
要求若婦聯會在1個月內仍拒絕提供資料,內政部應儘速作成限期改善之處分,若屆3個月未改善即依人團法第五十八條廢止其許可或解散
陳其邁・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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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內政部對婦聯會採取限期改善及廢止許可處分,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特定組織財產申報處理。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