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還是會要求勞工在休息日來加班,即便是修正第三十六條,或在計算公式中規定給勞工幾倍的加班費,雇主在跟新進員工約定時,他們可以不增加總體成本,但卻會壓低底薪,並算準休息日要求勞工來加班,這將使勞工無法在休息日充分休息。」
認為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公式無法防止雇主壓低底薪、不增加總體成本卻算準休息日要求勞工加班,致使勞工無法在休息日充分休息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直接質疑休息日加班費公式無法防止雇主壓低底薪要求加班,歸入加班題符合範圍且語意忠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