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若廠商進口肉品,在台灣進行主要加工,例:香腸、貢丸、肉乾即可標示為台灣豬肉,成為來源標示的漏洞。」
認為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7條,進口肉品在臺灣進行主要加工如香腸、貢丸、肉乾即可標示為臺灣豬肉,成為來源標示的漏洞。
莊瑞雄・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依該標準加工後可標示為臺灣豬肉並形成漏洞,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標示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莊瑞雄・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依該標準加工後可標示為臺灣豬肉並形成漏洞,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標示問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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