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的工作很麻煩,綵排到底要怎麼計算?他演出的時候,連續的週期要怎麼計算?他的創作時間要怎麼去計算?所以在勞基法裡面就會觸及不太好的部分,就是關於工作8小時。」
認為每日工作8小時的規定對文化藝術工作者不利,因為綵排、演出連續週期及創作時間難以計算。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工作八小時規定對文化藝術工作者不利並說明計算困難的原因,主張忠實且符合正常工時制度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