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日加班現在是給付1.33倍,本席建議改成前2小時1.5倍,後2小時2倍,例假日應該是以2倍計算,不要再乘以2.33倍、2.67倍,因為到小數點第二位很難計算。」
主張平常日加班費應由現行給付1.33倍改為前2小時1.5倍、後2小時2倍,例假日應以2倍計算、不要再以2.33倍、2.67倍計算,因為算到小數點第二位很難計算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平常日與例假日加班費率的具體調整方案,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加班費規範的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