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贊成這個條文保留,但是在此我也要提醒召委,因為現在人數不足,在場只剩下我和主席是本會委員,所以這個議題是不是擇期再處理?」
質疑在場僅剩兩位本會委員、人數不足,主張第二十四條應保留擇期再處理。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贊成第二十四條保留,並以在場僅剩兩位本會委員、人數不足為由提議擇期再處理,屬於對審議程序的主張,與歸類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贊成第二十四條保留,並以在場僅剩兩位本會委員、人數不足為由提議擇期再處理,屬於對審議程序的主張,與歸類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