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民黨的委員覺得不夠,那北、中、南、東各2場,總共8場,這樣是不是可以?」
建議若國民黨委員認為公聽會場次不足,可在北、中、南、東各辦2場,總共8場。
林靜儀・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以國民黨委員認為場次不足為前提提出建議,主張應保留此條件。
- 原始版本建議公聽會在北、中、南、東各辦2場、總共8場
- AI 審核・發布建議若國民黨委員認為公聽會場次不足,可在北、中、南、東各辦2場,總共8場。理由:原句是以國民黨委員認為場次不足為前提提出建議,主張應保留此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