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未將修法前擔任政務人員的年資計入第二類人員的離職儲金,可能不公平。

民主進步黨蔡易餘・民主進步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方向與歸類正確,但原文為擔任政務人員,錯字擅任應修正。

  1. 原始版本質疑政務人員退職撫恤條例修正草案未將修法前擅任政務人員的年資計入第二類人員的離職儲金,可能不公平。
  2. AI 審核・發布質疑《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未將修法前擔任政務人員的年資計入第二類人員的離職儲金,可能不公平。理由:原句支持對此安排公平性的質疑,分類亦正確,但「擅任」應為「擔任」,條例名稱應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