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本來希望促轉條例是一個框架的法律,促轉條例中也有關於黨產處理的規定,原本應該是促轉先,然後才是黨產處理委員會、文化資產的部分等等,結果反而是促轉放在後面,而零零星星的法案是放在前面。」
質疑轉型正義立法先通過黨產處理等零星法案、後通過促轉條例的順序,主張促轉條例本應作為框架性法律先行,再處理黨產處理委員會與文化資產等事項。
吳志揚・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促轉條例應作為框架性法律先行,與主張內容一致,且屬轉型正義整體方向與優先順序,歸類妥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